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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给一方父母住,是否要经过另一方同意?

离婚 2023-01-16 19: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要办夫妻共同共有房产的,必须两个人都来。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到底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需要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来,进而在房产证上写明,因此需要双方到场签字确认。但如果无法到场,也必须办理公证收取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如果房屋是夫妻双方结婚后购买的,但是房子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子也是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
  • 如果仅给住并未赠送,应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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