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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署了一年合同,2020年1月30日开始签署,4月30日租金到期,3月31要提前一个月交房租,因为疫情耽误加上没人看孩子,我提前半月多告知销售房子不租了,让他提前往外转租,销售说押金要转租出去才能退我,我也同意了,到3月31日告诉我不交租金按照违约处理,两个月房租的违约金,4月房租和押金不退,我交了的燃气费水电费也不退,怎么处理,

其他 2020-04-09 19: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依据《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具体需要参考你们合同约定,如果对方同意退租金,需要相关证据足以证明,退一步来讲,你如果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也是按照合同履行,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
  • 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你好,不退房租和押金,可以起诉索要。
  • 需要按照你们的房屋租赁合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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