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方出国多年未归且联系不上,女方在国内想离婚,程序怎么走?女方一人能办理离婚手续吗?

离婚 2020-05-24 16:2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当然是不可能的了,法律为了保障配偶失踪一方的合法权益,允许法院缺席判决。因为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却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所以不影响提起离婚诉讼。
  • 你好,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我这边可以教会你具体的程序和技巧达到尽快离婚的目的。
  • 办理离婚的手续: 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颁发离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受理协议离婚登记申请的程序:

    (一)初审

    查验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离婚意愿以及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二)受理

    1.双方自愿离婚且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三)审查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四)登记(发证)

    在当事人的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抚松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填写《》,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协议离婚。一种方式是通过诉讼途径起诉离婚。
    两种方式。首选,可以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离婚。但协议离婚,必须双方对离婚与否,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就无法协商离婚,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 离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
  • 个人建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告对方失踪。
  • 你好,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