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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在我4岁前离异,法院把我判给了母亲,然而我认为母亲并没有进到母亲的责任,抚养不到3,4年,还在童年给我留下了一下心理创伤,后来姑姑将我抚养,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义务赡养母亲吗

离婚 2023-01-16 16: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改变,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进行限制,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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