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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个问题想要向您咨询一下,在上海工作,我们跟公司签订合同,前面上班两年公司都没有给我们交保险,但是有给我们补贴,去年9月开始重新签订合同的时候跟我们说给交五险一金但是今年4月去社保局拉社保单子的时候发现都是未缴费,我们去找他的时候说是跟我们交到深圳,找到是外包公司,买的他们那的保险,但这些情况都没有跟我们讲过,甚至说合同也不是跟他签的是跟那个深圳外包公司签的,交的而且只有四险,没有养老保险,他说是符合深圳规定的都是合法的,而且合同从去年9月签订起就一直没有给我们,我们现在问他要也说在深圳,这属不属于欺骗行为,社保问题我们可以问他索要赔偿吗?

其他 2020-04-10 15: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会,单位明显侵权了,对你造成了实际的损失,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也不甘心被这么欺负。违法的行为太多了,可以得到一大笔赔偿,不过证据的搜集比较麻烦,你们有具体的合同吗?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询问免费,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希望能够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
  • 您好,需要看一下您的合同,合同上的甲方是哪个公司?
  • 你好,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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