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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未成年发生性关系女方未满18岁已满十六周岁,双方自愿但女方却不想说,这样构成犯罪吗

刑事辩护 2020-07-21 04: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的规定如下: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未成年人强拿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下文为你解答。  强拿硬要就是违背财产所有人的意愿,非法改变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强拿硬要行为符合下列条件就不是普通的财产纠纷,而是抢劫罪。年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故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强拿硬要不构成抢劫罪。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使用轻微暴力或者威胁,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随身携带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数量不大,且未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或者不敢正常到校学习、生活等危害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你女儿在校外被其他未成年人进行了强拿硬要,关键看实施强拿硬要的未成年人年龄、是否多次施行、当时施行所采取的手段、情节程度、造成的后果、是否已经到达了轻微伤以上。  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可以自行收集证据,并积极向学校进行沟通、反映,加强对未成年人校内、校外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
  • 【1】女方是未成年人,如果在14周岁以下,男方在14周岁以上,不管女方是否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都构成强奸罪。女方智育发育正常,在14周岁以上,愿意和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不构成强奸罪。女方智育发育低下,不管女方是否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男方都构成强奸罪。【2】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3】根据《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你好,如果女方是自愿的且已经年满14周岁,一般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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