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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老公买的房子,写的公公的名字,婚后我们一起还房贷,现在还有15年没有还完,但每次钱都是给我公公,怎样才能争取到自己的利益

离婚 2023-01-16 06: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就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购房,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建立婚姻关系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建立婚姻关系则实践中法院一般按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出资方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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