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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于2008年3月调货,记账人员之一误极为已收款。2009年6月公司查帐时另一记账人员发现未收到货款。公司立即派人催收货款。请问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拒绝付款,记账人员需要承担责任吗?

其他 2009-06-10 19: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员工承担责任的条件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果是专门的记账人员的话,这种情况可构成重大过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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