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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4日十日十一时左右被产品划伤右手,厂里安全员带我到外边服务站进行简易包扎后,回家后疼痛加重,因为要止血,医生包扎太紧,我不知道厂里医疗程序,就去了医院治疗,现厂里不给我报销医疗费,。十日当天下午七点我治伤回家后,我打电话叫我组长报工伤,第二天我也找到安全办主任说报工伤,他说他己经知悉,报备了,礼拜一(今天)下午上班我去找安全主任,他又说流程不行,耍我们主任鉴名,经理鉴名才行,我们主任又不鉴名,就报不了工伤。医疗费也报不了。我该怎怎么办啊?

其他 2023-01-15 23: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义务,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 工厂不给申报工伤,自己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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