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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开发商可以抵押贷款吗?

其他 2020-08-31 18: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用来抵押贷款,建议看清楚购房合同再签字,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 一、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条件中规定需要的材料1、具有有效合法的身份证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日后还本付息的偿还能力3、个人征信无不良记录4、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5、不少于地方规定的最低首付金额已付6、所购住房已取得房产证7、能够提供认可有效的担保8、若是二手房,房龄应在地方规定的时间年限以内9、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要求。二、房产抵押贷款条件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1、申请人准备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2、银行受理3、评估公司对房产(抵押物)进行评估4、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及评估报告取证审批5、审批通过后,办理房产抵押6、银行取得他项权利证后进行放款7、贷后管理。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因此,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可以订立合同进行买卖,但是不能办理过户转让。
  • 《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权登记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于登记之后获得的优先权,法院不予以保护,抵押权登记便无任何意义,当主债权的优先丧失后,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因为被担保物权丧失了优先权,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当事人通过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间作出变化的,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期限无任何意义。
    由于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在登记簿记载,因此与主合同不一致,对主债权期间并无任何影响。实务中,从谨慎角度出发,可以告知抵押当事双方重新约定与主债权合同一致,如双方不听从建议,可以记载入询问表,登记人员并不会因此担责。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不可以
  • 你好, 请问能问一下具体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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