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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合同是20年1月2号到期,到现在公司一直没跟我续签,本来是让我做到4月底的,现在公司又想跟我续签合同,我不想签了,请问公司该怎么赔偿我

其他 2023-01-15 18:2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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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到期后第二个月起可主张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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