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丈夫四个月不回家,极不负责任.在外鬼混.我们有一个女儿,离婚协商无法一致,只能起诉离婚,我们结婚已8年了,没有积蓄只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由原来结婚时的婚房卖后的钱买的,原房婚前是婆婆名,婚后婆婆过户给了我丈夫,后来婚房卖了,钱由婆婆保管,可是在买现在的这套房子时,付完首付款后,婆婆要求我签协议才肯再付余款,协议内容大致为:"该房由他们夫妇二人出资,我们只有居住权,无其它权利,待他们百年后由她儿子继承."但并没有公证,签字时也只有我一个人在上面签了,他们夫妻和我丈夫都是后期签的,见证人也是婆婆认识的,我不认识的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找他们签的字.当初她说只是写个字据,并没有法律效力,所以就随便签了名,为了能让她给我们买房子.只能签协议才给肯拿出钱,当时房款还差了几万,还有装修费都是由我们两口子出的,现在这房子产权证是我丈夫的名字.我想问问律师,现在新婚姻法改了,我们离婚的话,房子我会争取到一半吗?孩子跟我会争取到房子吗?大概会判给我什么?

离婚 2011-11-20 21: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字据对你很不利,按婚姻法解释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明确给子女一方的视为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证明你对房子出资的证据,还是可以争得部分数额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丹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