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2019年10月9号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签的只有一式两份合同,而且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交付给我,合同上约定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我于2019年12月27日提交的转正申请,公司领导说要考核,考核之后一直没有签字,后来放年假一直拖到现在2020年4月份,我找公司要说法,公司领导说还要考核,转正日期可以给我算在4.9号,我想咨询一下,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我可以和公司要求哪些赔偿?

其他 2023-01-15 08: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只有试用期的话 实习期的劳动期限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期限
  • 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并相应支付劳动报酬,对于不愿依法履行劳动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