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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酒店打工了三年多,用人单位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要突然辞退我,我该得到多少赔偿和补偿?

其他 2020-04-21 22: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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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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