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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和我老公结婚4年多了,有一个孩子,我没上班在家带孩子,他名下没有财产,他的妈妈给了我们20万买房,付了房子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他爸爸的名字,但是房贷每个月都是我们在还,这种情况下我和他离婚房子我能分到吗?孩子会判给我吗

离婚 2020-04-29 16: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是可以争取抚养权财产的
  • 你好,你们可以主张已付房款。
  • 你们婚后共同还款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孩子根据年龄2岁以内原则判给母亲,2岁以上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给抚养权
  • 您好,你不能分割房屋,但可以要求返还出资;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尊重子女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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