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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困难,但未停工停产。让我待岗,也没和我协商,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工资。我仲裁要求公司补偿待岗工资,并安排工作。是否有法律支持我的要求?。

仲裁 2023-01-14 2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疫情属于特事特办 建议跟单位协商
  • 法律分析: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 您好!请问是只有你一个人有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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