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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人,有肝炎的人去喀什干活,打回不

刑事辩护 2023-01-14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自己长期在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职业病、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是仲裁的证据。
  • 你们是从事哪方面工作的
  • 你好,具体情况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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