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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是太原的一个施工企业的,大概在2006年我单位通过投标取得长治钢铁集团太原办事处住宅楼工程,在2008年底3栋楼全部通过竣工验收为优良工程,并在年底通过审计结算约为2900多万元,直到现在为止,甲方尚欠我方工程款400多万元。其间太钢通过收购了长钢。现太原办事处原负责人别的原因已被隔离审查很久,我们在办事处要不回来钱,转向太钢集团要款。他们以种种理由迟迟推诿,拒不答复。目前我们再次向其提出申请,他方律师居然说要求再次审计,我方不同意,准备诉诸法庭,请问律师,我们能胜诉吗?拒绝他们的再次审计妥当吗?我们具体又该怎么做?

其他 2011-11-23 21:0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快起诉,有把握胜诉,对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
  • 你们企业目前面临的问题是诉讼时效问题,也就是说超过了期限,法律不保护您的权益了,因此尽快请律师看您的书面资料帮您解决问题。时效没有问题,是可以胜诉的。
  • 建议带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得到详细解答。
  • 依据法律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但实践中,存在该类情况;如果无合作必要,建议及时诉讼解决,存在时效风险;如果证据较为有效,可以采取保全方式;建议及时处理。 本回复仅仅依据你的文字陈述所作的简单建议,实际处理程序可能因实际情况的不同出现一定差距,为对你负责,建议详细咨询专业律师
  • 根据你所述,对方的再次审计是无道理的,但需看看材料给一个满意的答复
  • 你好,对方再次审计不影响你主张债权的权利。建议面谈比较好。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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