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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结婚后,卖了自己之前个人名下的房子,然后重新买了一套房子,以我个人的名义贷款,只登记了我一个人的名字。并且贷款一直是从我的卡里扣,请问如果离婚,我婚后买的这个房子,需要被分割吗?

离婚 2023-01-14 14: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个房子是要分割的。
  • 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
    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当然,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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