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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当保安2年4个(从2017.11.11日到2020.03.11日、上班时间每周7天、1天12小时),其中2018年签了一年的临时工合同。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继续工作1年2个月。【2018年签的一年临时工合同第四条;工作报酬;按双方商定的计件工资标准定时发放,不再享受其它福利待遇及费用、第六条;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如有违反甲方工作纪律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安排、工资待遇或其它种种原因如有不满,同样有权解除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无需支付乙方任何经济补偿金。】至2020.03.11日公司主管用口头通知我上班到当日12日就不用上班、就这样被公司突然辞退,公司合法吗?我可以找公司要支付我经济补偿和未续签合同的2倍工资吗。

其他 2020-04-30 18: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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