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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既不辞退也不让我上班,还发中山市最低的工资给我,这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5-01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两个途径解决问题: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所拖欠工资等。但是劳动者需要主动去收集证据材料,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依据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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