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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戚以自己的车子为劳动工具替一个老板做事情,已经有一年多了,前段时间回家探亲,本来计划留在家里,不再去了,但老板说:“工程尚未完成,需要他和他的车子”,在老板的强烈请求下,我的亲戚只好返回工地。在去往工地途中,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因车辆突然出现故障,被迫停车。当时已经靠边停车,并在车辆前后放置了警示标志,但当时是晚上,视线有点不好,结果被一辆大货车从后边撞上,大货车驾驶员在送医院后死亡。双方的车子有较大损毁。 现在,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已经确认: 1。大货车司机不按规定时间休息,疲劳驾驶并且超速,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2.我的亲戚的车子已经停在应急车道上,警示灯光灯也打开了,但警示标志放置的距离不够远,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问:1.我的亲戚在此次事故中要承担大约百分之几的责任? 2.我亲戚的那个老板应该承担责任吗?或者说应该赔偿我的亲戚一部分经济损失吗?如果他们之间没有签下劳动合同,那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1-24 14: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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