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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母亲六十多岁了是精神二级残疾人,我村一个智力三级的三十多岁的青年人来我家和我母亲打架,但我没报警,他家过两天报了警,请问怎么处理?

案件执行 2023-01-14 06:0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看双方的受伤情况,赔付由监护人承担
  • 可以报警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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