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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在结婚前买房的,当时我出了首付的钱,但由于我的户口本在老家没有寄过来,所有当时买房就只写了我老婆一个人的名字。现在这个房间价格已经翻了一倍多,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我能分到多少钱

离婚 2023-01-14 0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前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在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如果在结婚后买房的,房子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你好,这种情况婚内按揭本金部分的一半是你的。
  • 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追问】如果是离婚,我要拿出什么证据来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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