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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在2001年5月16日和台湾公民结婚,在2001年9月3日离婚了,是在台湾高雄法院办理离婚手续的。在2009年12月的时候在江苏昆山买了商铺,当时我提供的是高雄法院判定的离婚书,现在昆山房产交易中心要求我提供次离婚书的真实性,我想如何办理?是在你们那里办理吗?需要什么资料?委托人可以来办理吗?谢谢!

离婚 2011-11-28 15: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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