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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汉阳区的一个公办的学校里面担任代课教师已经1年半了,可是学校一直没跟我们签合同,只签过两次临时用工合同,但是应该一试两份的学校一份我们自己一份,可是两份都在学校那,现在面临武汉普遍涨工资的情况,要是学校考虑资金问题随便找个理由开除我们。我们能得到赔偿金吗?

其他 2019-10-07 18:0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那个临时用工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要件的话,也可以算劳动合同,随便找个理由解雇是要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即使是临时工业要缴纳社保,临时工只是一个说法而已,除非聘用者是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劳动者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2个月的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劳动者一个月本人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你好, 第一、单位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 第二、单位一直没有签合同,也是违法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三、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的,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第四、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单位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 第五、如果单位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 第六、对于单位的行为,你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何取证和操作,建议到律所由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者咨询,欢迎随时与我联系
  • 开除你们必须有正当理由,你们可以有经济赔补偿金的。具体看情况分析
  • 那个临时用工合同具备劳动合同的要件的话,也可以算劳动合同,随便找个理由解雇是要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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