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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小型的餐厅打工员工就5,6个人疫情期间生意不好我老板要求降薪,降到幅度难以接受,去年5月4号上班一直上到今年4月30号,30号当晚我们就要求老板把30号前的工资全部结清,老板就把工资全部结清了,降薪问题我们没有表态,我们没有说继续做下去也没有说不做,本来就是5月1号至4号放假回去大家考虑一下做与不做,30号当晚9点多我回复老板问几号上班是不是5号正常上班,老板说上什么班他就说工资已经结清还说是我们说不做的,到5号我们全部员工去餐厅上班了老板不开门,发微信给他他就说是我们说不做的,现在餐厅关了门没有营业,我们跟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餐厅不做了我们员工有补偿吗?谢谢

其他 2020-05-08 08:5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发生劳动纠纷建议尽量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可以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和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 没签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具体咨询最好根据你手上的资料进行详细评估。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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