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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两人租的房子,名字写的我们两个人的,房东想卖房子,所以我不要押金直接不租了,已经搬走了。朋友想继续住,但是房东因为我搬走,现在只收了一半的租金,所以打算都不租了,让我朋友也搬走,房子还有3个月到期。请问房东做的合理么,需不需要赔偿呢

合同纠纷 2023-01-13 15:4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和出租人(房东)协商,可以选择在相同条件下购买该房屋,也可以选择三方签订协议,内容是在购买人购买该房屋后,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当然,如果和以前房东签订的协议就有类似的条款,如在某条件下有继续承租该房屋的权利。当然,如果出租人,或者购买人硬要搬出,根据协议,可以要求其对的损失进行补偿,比如说转让费、以及装修费等。
  • 既然不能以合同继续履行。当然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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