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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5月份买的房子,在莘县雅安新居,当时买的别人转的二手房子,因为还没有交房只在购房合同上换成了我的名字,倒现在还没有交房,但是已经装修可以入住了,现在物业让交两年的物业费,每平方0.5元,我应该交吗?收费合理吗?急盼您的回复13376353611

物业管理合同 2011-11-29 15:1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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