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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5年,坐标深圳,我老公在他公司买了双拼福利房,就是一套房两个房产证,要以他的名义购买,他持有一个房产证A证,另一个房产证B证由公司代持,但他说A证如果写夫妻双方的名字,那这个房产要从公司代持的B证转到我们个人名下之日起12年才能交易,那时候我俩的购房资格都用在A证了,要想再交易就要找人代持B证,自代持之日起满12年之后再交易。如果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办个假离婚把B证挂在我名下就可以正常交易。1、现首付的借款人都是以我的名义去借款的。后面如果出现纠纷,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2、如果婚姻关系发生问题,此房产算他个人的还是算夫妻双方的?3、首付的钱都在我卡里,买房需要我将钱转入他账户,我在转账说明处写明买房首付,能否证明此房有我出资?4、如果婚内我让他写一份借条给我,表明买房他问我借款首付120万,以后能否证明此房我有产权?此借条是否有效?若离婚是否能作为财产分割依据?请律师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其他 2020-05-14 14: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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