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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合同的干部编制职工,在医疗期满后,单位如果没有岗位,或者只能提供工人岗位令职工无法接受,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解除合同时核算的平均工资数是指每月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呢?

其他 2020-05-14 23: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医疗期内的员工,除非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医疗期满后,员工既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胜任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劳动者并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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