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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是劳务派遣工后来转正了,如果公司遣散怎么算遣散费?是从劳务工算起吗

其他 2020-05-19 17: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据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予劳动者本人一个月工资收入的经济补偿。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解散而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年前的补偿金应当一并计算在内。
  • 您好,您又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吗?在公司工作了多少年了?具体情况你可以来电和我说说,我好给出合理有效的建议,电话号码在我主页。希望可以维护您的最大权益。
  • 你好,可以为你维权的。有没有劳动合同
  •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有其他问题,你可以来电咨询,我会详细为你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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