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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餐饮部中厨房的一名员工,一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休八天左右,我所在的酒店今年1月27日就开始让我们待岗至今,二月三月工资照发,四月发最低工资标准,后期补假,现在领导通知我要减人,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到5月20号作为补偿,让我回去还三十天假或者还钱,让我们去保安部上12小时抵8个小时的假期,还要上一天休一天,不然就继续待岗,细节方面领导不予细聊,让我去人事部面议,这样合理吗?我能以裁员的名义要求赔偿损失吗?

其他 2020-05-20 07: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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