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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协调当天双方协商签订离婚协议,法院立案。请问还可以撤诉吗

离婚 2020-08-01 04: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想撤诉,是你们的权利,当然是可以的。
  •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 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债务的处理;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违约责任的约定;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最后是双方签字,时间。离婚协议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 1、建议最好协议离婚,实在协议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2、房子是你老婆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他个人所有,你父母出的首付款是借款,有你老婆归还本金加算银行利息;婚后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同时还贷相应的增值部分也应当补偿你一半; 3、婚后其他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4、你们的财产分割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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