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因为我所在村民委员会无故将我的承包地转包给李某,我不服于是向法院起诉。诉状已经交到法庭40天了,可是还没有给我立案。我去找过法庭的庭长多次,每次他都是说:涉及单位的案子要分管立案的副院长签字后才能立案,现在领导还没有签字不能立,再等等! 我认为,我的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法庭应该立案的,可是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他们却不予立案,各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我该怎么办呢??

诉讼 2009-05-12 17:1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昭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