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以损坏物品为由不退还押金,如果房东说的事实不成立,他是否属于违约行为?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相关事项,可根据什么来要求违约金赔偿呢?

其他 2023-01-12 12: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是否有物品损坏,这家后押金支付。余额退还
  • 房租到期,因没有提前30天通知房东,是否算违约?房东以此为由不退押金
    违约的前提是有约定,如果连约定都没有,那自然也就谈不上违约。
    所以,首先,应在先看看租房合同,里面对于租期届满退租有没有要求提前30天通知房东。如果本身就没有约定,那房东要求在租期届满的情况下还要提前30天通知,并以此为由不退押金本身就没有道理。
    但是,个人认为,在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届满的情况下,即使约定了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那这样的约定的效力也是值得商榷的(除非租赁合同同时约定了如承租人未提前通知,则自动续期等相关条款),这一条是否排除了承租人的权利其实是值得考究的。
    所以,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在租赁期满退房的前提下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房东的,房东不应该据此不退还押金。
  • 交涉不成的可以诉讼维权。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