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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酒店员工在上海一家五星级酒店工作了9年半,已经签订了长期劳动合同。今年酒店要装修,酒店方协商要求解除我们所有员工,留下11人(说是以后开业的筹备组成员)。协商赔偿是N+1+3000的补偿形式。我由于是马上面临还有2年半要退休了,所以不同意这个赔偿方案。酒店方说要可以不同意,接下来要安排我去其他地点的公司工作,如果我不同意调值调岗,就进行裁员。请问他们这样操作合法么,如果酒店方裁员的话应该怎么赔偿?

其他 2020-05-21 10: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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