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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事耽误几天没有上班,老板把我辞退并且不发工资这合理吗

其他 2020-05-21 14:44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拖欠工资属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劳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情况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来电咨询是免费的,欢迎来电,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您的权益。
  • 你好,这不合理,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无理由辞退员工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你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你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你可以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你好,公司是有一定权利辞退员工的,但是会给予适当补偿,也会有相应的补偿办法,公司不发工资的部分,你也是可以申请的。你可以先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建议你尽快进入我的主页与我详细沟通 ,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的权益。
  • 您好,请问您是否请假?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对这类内容是否有规定?我的主页可以联系,我会全力为您解决问题!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初步判定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行为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是辞退行为,那么如果您超过三天无正当理由不去上班,那么对方是可以辞退你的,因为算你自动离职。对于欠的工资方面,您放心,劳动者一向是我国法律保护的重点对象,您正当维护自己法律权益的主张一定会得到支持的。您这里还存有相关合同吗?有的话您可以发给我让我审查一下吗?同时您一定要注意保留并收集相关对方违法行为的证据,证明您与对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之后您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到区劳动局可以找大队即可,您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起诉。您知道具体维权程序与注意事项吗?这些比较复杂,这里沟通效率低,建议您通过我的主页联系我详谈,我会尽力帮您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帮到您。
  • 你好,请问你没有上班的这几天有请假吗?公司规定的是旷工多久自动辞退呢?因为不了解详细的情况,所以不能判断公司将你辞退是否合理。但是公司不给你发工资肯定是不合理的。如果你方便的话,可以来电咨询,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详细为你解答。
  • 你好,这要看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没有相关规定,有规定是按合同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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