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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上,体育教师安排由班长负责带领一部分学生做操,另一部分学生和体育老师搬体育器材。一名帮老师搬器材的学生从做操学生身边经过,其中一名做操的学生中拿水瓶经过的学生,则这名学生推砸人学生,将其推倒未站稳,调入学校假山下面的的空水池中,导致该学生胳膊骨折,经医院治疗,用石膏固定愈合。该骨折学生是否构成伤残,依据哪个标准评定?两名学生及学校的责任如何分担?

调解 2011-11-28 11: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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