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现在在一家公司工作第三个月,面试时该公司承诺每两个月工资加四百元,加三次也就是六个月转正,进去公司一个多月后口头得知九个月才能转正,并变为每三个月工资加四百元。在入职一个多月后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只钱可以盖手印和填了我的个人信息,以及入职时间。离职时间空白未填写。入职时发的员工手册注明离职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公司,但现在却要求提前半个月通知否则工资不发放。请问这是合理的吗?我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呢?

其他 2020-05-24 21: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