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今年元月我从一家小车租赁公司租用小车出差,回来途中,碰到雨天路滑不小心出了一场交通事故,该公司把我状告法院,向我索赔该小车的维修费和误工费总计4万多。事后我发现该公司没有跟我建立真正的合同关系,原因合同没有盖公司公章和公司法人代表人的签名,合同上只有我本人签名。经过工商查实,该车主不是租赁经营人的名字。该公司使用他人家用小车进行营业租赁活动。出事后,该公司以车主的名字为法定代表人名义,把我告上法院。试问我是否承担汽车相关赔偿义务?

其他 2011-11-28 22: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