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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对方全责,我方一人受伤住院年龄63,左胸2.3.4肋骨骨折。费用是对方保险公司垫付。当时急诊是自己付的。修车费用也是对方保险垫付的。现在快一个月了,医院说可以回家慢慢恢复了,车也没提出来,自己也耽误上班。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都是有哪些赔偿?有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保险公司说人出院后才能赔偿,是这样吗?

其他 2020-08-31 01: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赔偿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助后续治疗等
  • 将肇事者、车主、保险公司列为被告。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如果肇事车辆买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构成伤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被扶养人的,还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 出院后费用才能最终确定是多少,对方说的有一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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