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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是机动车我们是电动车机动车全责!我们怀着孕脚踝部受伤没有骨折打了石膏!住院六天!拍片子用药!医生说对胎儿有影响让签字说万一婴儿有什么问题医院不负责!然后我们选择了流产手术!我们应该要精神损失费吗?要多少?

离婚 2020-07-02 09: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证明,受伤和流产之间存在必要因果关系。
  • 怀孕期间用药确实会有影响,医院签的免责协议也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口说无凭。精神损失费这个问题不成立,医院只是出于自己的职责而已,发生交通事故,您应该找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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