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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二十三号我在小区物业停车场丢失电动车电瓶一组,当时没报警。之后我把电动车放在自家店铺门口,物业不允许,说是对车辆统一管理,于是我又把电动车放回停车场,可在本月二十三号晚电动车电瓶又丢失,请问物业该负什么责任,我该怎样维权。

其他 2011-11-29 16: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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