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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因工负伤伤残等级8级,2001年下岗单位缴纳社保,2016年3月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今年4月份去单位才知道,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6-01 14: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您需要法律帮助,您可以查看我主页信息与我联系,我会尽全力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您好,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至少需要通知你,这种情况下,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你直接给我打个电话,我了解一下具体情况可以给你写一个劳动仲裁申请书。
  • 您好,对方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取得赔偿金。建议您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我的主页可以联系,我会全力为您解决问题!
  • 现在可以通过起诉的手段来维护你的正当权益,你可以再说说你的具体情况
  • 您好,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您因工负伤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申请仲裁,若有需要,可以来电详谈,我会最大程度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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