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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8年11月15入职,2020年5月8日辞工,因为是急辞工,当日发信息给老板娘,当日就离职,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一直都没有交纳社保,一周工作六天,周末不算加班,没有加班费,我离职后后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没有发放,昨天公司的人都发工资了唯独就我没有收到工资,说是因为即职工,最后一月的工资不予发放

其他 2020-06-01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是不能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你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劳动者是我们保护的一大重点,当然如果你需要提高您的效率节省宝贵的时间,我建议你聘请相关专业律师,具体情况你可以电话进一步跟我详细描述一下,希望能够保护你最大的权益。
  • 你好,建议你准备劳动仲裁,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该赔付11个月的工资!你愿意的话你可以来电咨询我的,建议你和我说说详细的情况,我才好更好的维护你的权益。
  • 你好,请问当时签订的劳务合同是如何约定工资发放事情的?请问你的劳务合同签订的工作期限是多长?之后是否有续签?劳务合同一般都是短暂期限的,向你这种长期的,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公司是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并且克扣工资也是需要处罚的。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建议你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请问你是否保存了工作打卡记录或者工作服工作证之类的证件呢?是否有平时的 工资条?这些都是对你追回工资有利的,建议你收集相关资料。若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希望帮你维护权益,追回工资,来电咨询是免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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