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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今年55岁,2004年5月入职越秀地产旗下广州城建开发南沙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南沙公司)管理的广州海的城酒店公司(下称海的城),工作是在(南沙公司),签合同单位“海的城酒店”公司劳动合同,海的城酒店在2019年结业,人事部挖坑要我在辞职书上签名、无拿补偿,无注明工龄清零,同时签入职越秀地产旗下的“广州中璟慧富房地产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五年,工作服务也是南沙公司,现一年后人事部要跟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考虑到我以前虽然劳动关系在海的城酒店,但一直是在南沙公司工作,所以给我计算工龄按2004年入职到现时16.5年,给我一年一个月补偿。如果我不接受的话,公司出辞退书时,只能按去年签新合同一年赔偿两个月。之前海的城的工龄就不作赔偿。我这种情况能否拿到16.5年一年两个月的补偿呢。这三家公司法人都同一个人。

其他 2020-06-02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资是多少? 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性裁员是一年一个月补偿,如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一年两个月赔偿。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我们是百度合作认证法律援助主任律师。可以为你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及援助
  • 当合法理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必要时,你可以进行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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