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曹某是个精神病人,今年20岁,前段时间他的父母由于意外死亡,家里只剩下一个哥哥,但是在外地工作。曹某必须有人监护否则就会到处打人或者破坏别人的东西,请问,谁是他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责任是什么?

离婚 2009-06-10 17: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的监护,是为了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项民事法律制度。监督和保护人简称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称为被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的规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设定监护人,应当符合以下法律要求: 1、为精神病人设定法定监护人,可以担任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次为下列几种,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近亲属、朋友有监护能力并且本人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在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当地的民政部门同意的。 2、为精神病人指定监护人。有资格担任精神病人的指定监护人的,仅限于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其顺序依次为: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上述近亲属之间可以就监护人的担任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时,就不必再指定监护人。如果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有争议,则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被指定为监护人的近亲属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决方式维持或撤销原先的指定。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指定,应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应承担的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束和教育。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7、承担因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监护依法行使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对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利干涉。如果监护人的合法监护权利遭到不法侵害,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给予必要的法律保护,排除侵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银川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