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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子是2019年11月22日租给的房屋中介,按照约定三个月付一次房租,房租每月3800,我在签定房屋合同的时候是三年给中介让了三个月的房租,,也就是说去年11月付的第一次房租之后,在第二次付房租是2020年5月22日了,由于今年2020年国家有疫情,我也给中介的说了作为我个人的房子我也出点力给中介减免了半个月的房租,可到现在6月了,房屋中介不但没有付房租而且还要少给一个月的房租和每个月少给200元房租,请问您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20-06-07 21: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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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合同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就应当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如果不履行合同义务则会构成违约,应当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 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保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 您好,保全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如需要进一步咨询,待疫情过后可携带相关证据材料来律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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