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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老板口头委托之后,现在订立书面委托书,那这个委托书是否有效,合同出现问题是否需要我承担责任,由于对方和我们公司的签订合同是后补的,但是合同上写的日期是2019年3月份。但实际签订日期是2019年11月份,那出具的书面委托上需不需要写上特别备注,写清楚这件事,能帮忙出具一份委托代签协议吗?

其他 2023-01-10 09: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委托签合同的效力要根据受委托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能力进行确定:
    1、合同签订人无授权委托证明签订合同,委托单位未予盖章的,合同不能成立;
    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应视为有代理权;
    3、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或者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签订合同的,应视为有代理权。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您好,前面签订的合同有效,但最好将授权委托书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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